RED無線設備認證
無線電設備指令(The 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 RED) 2014\53\EU
2014年5月22日,無線電設備指令(The 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 Red) 2014\53\EU正式在歐盟官方公報(OJ)上公布,并于2014年6月12日生效,該指令將取代無線電與電信終端設備指令(R&TTE指令),2016年6月12日之前,成員國應將該指令轉化為成員國法律,原R&TTE指令(1999\5\EC)也隨之作廢。2016年6月13日起,成員國應采用新無線電設備指令(RED);2017年6月13日起,符合舊R&RTTE指令的產品將不允許在歐盟市場上銷售。
新指令推出的目的是:明確頻譜使用范圍,提高頻譜使用的有效性,更方便成員國家之間執行法規和進行市場監控。
無線產品能夠合法地在歐盟國家銷售之前,必須根據RED指令執行測試取得認可,同時也必須擁有CE-mark。無線遙控產品必須符合RED指令RED 2014/53/EU要求。
RED產品認證范圍
1、短距離無線遙控產品(SRD)例如:遙控玩具汽車、遙控報警系統、遙控門鈴、遙控開關、遙控鼠標、鍵盤等;
2、專業無線電遙控產品(PMR)例如:專業無線對講機、無線麥克風等;
3、無線電話CTO、CT1、CT1+… ;
4、ISDN(數字電話產品);
5、DECT(增強型數字無線電話);
6、手機GSM、CDMA測試;
7、藍牙產品例如:藍牙耳機;
8、工作頻率<9 kHz的感應數據傳輸設備;
9、無線廣播接收機設備。
RED認證與R&TTE認證區別
1、RED產品范圍僅包括無線通訊和無線識別設備(如RFID,雷達,移動偵測等)。射頻設備不用于通訊或者識別的會在電磁兼容EMC指令和低電壓LVD指令的管控中;
2、有線通訊終端設備(TTE)被移除,因此RED指令僅用于無線產品;
3、無線廣播接收機現已納入RED指令的范圍(之前涵蓋在電磁兼容EMC指令和低電壓LVD指令中);
4、指令覆蓋頻率下限已取消(之前R&TTE的管控起始頻率是9 kHz),而上限依然是3000 GHz;
5、公告機構評估意見現已由“型式檢查證書”取代;
6、制造商只有在其質量體系經過公告機構評估過后,才能使用帶公告機構號碼的CE標志(完全質量保證–型式H);
7、二類設備向各國頻譜機構進行通告的要求不再需要;
8、二類設備的標識(警告號)不再需要,不過在某些國家受限使用的警示依然需要出現在產品包裝上;
9、不再需要在用戶手冊中出現CE標志,不過手冊中必須注明射頻使用的頻段及發射功率; 10、個人評估用的套件不再受管控(即不需要進行RED認證);
11、新指令要求使用統一的充電器;
12、制造商及入口商的地址及聯系方式必須出現在設備上,而當設備太小時可以出現在用戶手冊中。
現有的這些改動及未來的其他改動將會影響到貴司在今年和未來幾年的產品認證,所以從現在就必須開始將新指令考慮到貴司產品的設計和市場銷售中,尤其針對新加入到指令中的產品,如: 無線廣播接收機設備; 工作頻率<9 kHz的感應數據傳輸設備。
根據新的歐盟框架決議768/2008/EC,RED指令也對制造商、進口商、分銷商和歐盟代表的職責分別做了明確的規定。在產品上或隨附的說明書上,必須標識出制造商和進口商的名稱和可聯系到的地址。
RED測試項目
1、電磁兼容測試(EMC測試);
2、安規測試LVD(新指令中,對于電池輸入的RF產品,也要求進行此項測試);
3、根據歐洲ETSI標準進行無線電通訊設備測試(RF測試);
4、歐洲允許頻譜的信息通告(Notification);
5、CTR(TBR)測試;
6、電器安全及健康防護測試(SAR評估)。
RED認證需要的資料
1.用戶說明書
2.電路原理圖
3.電路方塊圖(Block Diagram ,也叫模塊功能圖)
4.電路走線圖(PCB LAYOUT)
5.電路位號圖(PCB placement)
6.操作描述(對方塊圖的解說)
7.元件清單(BOM LIST)
8.label(標簽)
9.天線規格(或者天線增益圖)
10.充電器LVD 報告
11.定頻軟件(也叫定頻程式.使發射模塊能夠定在某一頻率點持續發射,一般BT 和WIFI 一定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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